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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形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債權人代理人表示,拍賣標的目前為空屋,無租用、無增建。另據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雅分局大樓房屋現況調查表所載,管理員表示建物無住戶且為空屋許久。上述現況及其他相關實際情形,投標人應自行至現場查證,執行法院依法不負瑕疵擔保責任,拍定後僅建物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法院得不點交。其餘部分係拍賣應有部分,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壹仟壹佰萬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參佰參拾萬元。
四、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北區都市計畫第1之1種住宅區,有關土地位置、地號或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
五、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六、集(居)合式住宅:基地、公共設施(含道路等)用地之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七、依現有資料無從得知建物是否非海砂屋、輻射屋、地震時有無損壞,及屋內有無非自然死亡之情事,然建物是否有上開重大瑕疵足以影響交易,仍應由應買人自行查證、評估,買受人對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建物之隔間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屬違章,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風險。
八、建物有無積欠管理費用、有無停車位使用權,因欠缺公示資料,應買人請自行查明,如有爭議,須由拍定人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