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1、2418建號房屋由第三人黃OO居住,據其陳稱債務人供其無償居住使用,雙方未簽訂租賃契約,拍賣標的為三層樓建物,各樓層均有一間浴廁,一樓部分有一夾層,三樓至頂樓天花板油漆剝落,屋內有內梯通往頂樓,頂樓有棚架、洗衣機、洗手台及晾衣區並堆置雜物,本件拍定後不點交。另依謄本資料,標的建物坐落之基地為同段297、298地號土地,然債務人並無297地號土地,拍定人應自行處理基地之占有使用權源問題。
2、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結果,表示皆無海砂屋、地震、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8,9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780,000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