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 部分點交、部分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 777-43地號土地為集合住宅建物之共同基地,現況作為社區道路(環南路141巷8弄)使用,且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 查封時債務人在場稱建物為其與家人居住使用,於4樓設有神明廳,拍定後依現況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
備註:
一、 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 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5,45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 保證金新台幣:3,090,000元。
四、 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五、 編號2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人無法逕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如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又當事人與拍定人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六、 本院已將所知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如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嚴重漏水、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事件等)於使用情形欄載明,惟縱無記載,亦非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注意,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有無該等情事併審慎考量後再行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
七、 刊登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