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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635建號建物現無人居住使用,屋內已清空,格局為3房1衛1廚1陽台,無水電,本件拍定後點交。依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14年11月13日北市都測字第1143085315號函,土地使用分區為第四種住宅區。
二、拍賣標的經查相關主管機關後,並無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亦無發生過火災事件,亦非屬列管之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屋,有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14年11月14日北市消調字第1143053333號函、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114年11月13日北市警安分刑字第1143082225號函、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4年11月18日北市都建使字第1146179843號函,惟建物實際狀況仍須經專業人員辦理相關鑑定及偵測始能確認是否為海砂屋、有無輻射、有無地震受創,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請應買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分別標價,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7,7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5,540,000元。
四、本件係變價分割共有物案件,故依民法第830條準用第824條第7項規定,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有二人以上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五、本件拍賣標的物倘非共有人拍定,須相相當時間踐行優先承買之通知,嗣程序完備後始得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