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本院於民國115年3月4日至現場履勘,債務人不在場,第三人簡○○在場稱:「系系封建物現由伊向債務人承租使用,有B3編號45號停車位。」等語。無增改建。
依據民國115年3月提出到院之鑑價報告稱:「本勘估標的位於調和街之星河繪社區之大樓住宅。總樓高14層,公設比31-33%。車位類別屬坡道平面。標的地勢平坦。面臨道路路寬約20公尺。建物結構:鋼筋混凝土造大樓住宅。屋齡約7.06年。無嫌惡設施。建物現況整體保養及維護狀況與市場性尚可。」等語。
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6,68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33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