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一、918地號、489建號經本院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經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派員查訪,據在場第三人稱房屋現由債務人持有並無人居住,且未有火災受損或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定後點交。
二、917地號據地政人員指界稱,係位於新北市深坑區翠谷街85號前東側空地,供489建號大樓出入使用,土地使用分區為建築用地。
三、拍賣標的經查相關主管機關後,並無發生過火災事件,亦非屬列管之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屋,惟建物實際狀況仍須經專業人員辦理相關鑑定及偵測始能確認是否為海砂屋、有無輻射、有無地震受創,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請應買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63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7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