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 點交
拍定後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2,5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750,000元。
四、抵押權及限制登記事項於拍定後塗銷。土地使用分區為都市計畫內之商業區。
五、據查封筆錄及鑑價報告所載,查封時債務人未在場,債權人代理人稱建物係由債務人自行居住使用,並無出租或出借他人,經檢視查封現場一樓牆壁有遭噴漆。建物經本院函詢主管機關,尚無非自然死亡之相驗紀錄、自民國95年救護指揮派遣系統建置起尚無火災報案紀錄,至地震受創、輻射屋、海砂屋則無資料等情事,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留意有無上開影響交易情事。拍定後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