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732、2056建號查封及履勘時,債務人薛櫻桃在場稱現由其子女及配偶自行居住使用,並無出租或出借他人使用,2056建號為房屋後方外推之洗衣間及廚房,並稱屋內有嚴重漏水情形,走廊、天花板、房間牆壁有壁癌情形,本件拍定後點交。
二、2056建號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拍定人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1年4月12日北市都建查字第1116027256號函列為垂直增建違章建築,屬既存違章建築,並列入分類分期處理,列管拆除,拍定人應自行負擔被拆除危險,不得異議。又732建號下方有一地下室(由房屋外樓梯進入),經臺北市政府建築管理工程處人員確認為大樓防空避難室(原出入口位於門牌號碼20號及22號房屋間共用梯內,現已封死),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以上均請應買人注意。
三、本件係變價分割遺產案件,依民法第830條第2項準用第824條第7項規定,除買受人為公同共有人外,公同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有二人以上行使優先承買權者,以抽籤定之。
四、本件拍賣標的另經函詢相關主管機關後,查復無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海砂屋、地震受創之紀錄,惟建物實際狀況仍須經專業人員辦理相關鑑定及偵測始能確認是否為海砂屋、有無地震受創,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請應買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4,2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84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