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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1509建號建物據本院現場查封時之現況,現由債務人居住使用,無增建且無停車位,拍定後點交。
二、本件拍賣標的377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內第四種住宅區,377-1地號土地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三、本件拍賣標的377-1地號土地據地政人員指界如附圖資料,因須與1509建號及377地號一併移轉始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規定,故土地共有人無單獨之優先承買權。
四、本件拍賣標的於查封時經詢在場人員,皆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嚴重漏水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1,12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0,230,000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