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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
一、土地及建物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並均應達底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最低拍賣總價524萬元、保證金105萬元。
二、拍定後抵押權設定登記均塗銷。
三、拍賣建物經本分署函詢宜蘭縣政府、核能安全委員會、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羅東分局,查無海砂、輻射、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紀錄。
四、本分署114年5月22日會同地政人員外現場執行時,拍賣建物係義務人自住使用,拍定後點交。
五、拍賣之2351建號係未辦理保存登記之增建,如經主管機關認定為違建,或經土地所有權人主張權利,有遭拆除風險,且買受人無法持本分署核發之移轉證書辦理增建部分移轉登記,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