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本院於民國114年6月4日至現場查封及履勘,債務人不在場。系封建物(位於愛上里山)有水電,有傢俱。有分管停車位編號B3,位於地下一層。1481建號為管理室所在,位大門旁。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民國114年6月13日函覆稱:建物無因火災受損或曾有非自然死亡等特殊情事等語。
依據民國114年6月出具之估價報告稱:「本件為都市計畫區內土地。地形不規則形。地勢平坦。面臨市區道路,道路路寬約8公尺。屋齡約8年。現況做住宅使用。無增改建。交通運輸便利性普通。無危險或嫌惡設施。」等語。
關於系封建物有無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例如:海砂屋、輻射屋、因地震受創、因火災受損、嚴重漏水、或其他情形),已如上所載。惟投標(應買、承受)人於投標(應買、承受)前,務請親至現場再行查明(自行向債權人、當地鄰里長、鄰居、派出所進一步探詢)後,慎重考慮是否應買。又倘查得系封建物有足以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於拍賣前儘速陳報本院。
拍定後點交1442建號。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3,0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6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