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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壹仟參佰伍拾柒萬陸仟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肆佰零柒萬貳仟元。
四、抵押權及限制登記於拍定後塗銷。
五、拍賣之515地號土地上坐落385建號建物,建物由在場第三人楊OO居住使用,格局為一樓1廳、1廚、1衛,二樓2房、1衛、1廳、1儲物間,三樓1廳房、1衛,四樓為頂樓,有水塔、預備梯,一、二樓後方及三、四樓有增建(經測量後暫編定為990建號)。
六、本件上述不動產第三人占用部分業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中院漢113司執梅字第113571號執行命令除去,本件拍定後點交,如該執行命令於點交前經廢棄確定,始不點交。
七、990建號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