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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壹仟捌佰捌拾伍萬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伍佰陸拾伍萬伍仟元。
四、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五、本件建物由地政人員測量稱,一樓後方有增建,四樓上方鐵皮亦為增建,二、三樓則無增建,其建物格局為一樓作客廳及廚房使用,二樓及三樓均為兩房一衛浴,四樓置放雜物,現使用人為承租人及其家屬;本件建物出租予第三人,租期至114年5、6月止,每月租金不明,並稱建物有因地震造成之裂縫、廁所漏水處理中,不知有無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拍定後不點交。
六、另依現有資料無從得知建物是否非海砂屋、輻射屋、地震時有無損壞,及屋內有無非自然死亡之情事,然建物是否有上開重大瑕疵足以影響交易,仍應由應買人自行查證、評估,買受人對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
七、719─6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範圍內之住宅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