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一、113年5月28日假扣押查封,地政人員稱:查封之竹南鎮新博愛段1000地號為670建號建物坐落基地。債務人不在場,債權人請求會同管區警員開所入內,670建號建物無人居住,屋況良好,未欠繳管理費,另有地下二層機械車位(編號29),現出租中。
二、113年6月3日債權人代理人具狀稱:查封之670建號建物現況為空屋無人使用,無出租、出借及非自然死亡之情事。另車位為下層B2─29號出租中,每月租金700元。
三、113年11月11日債權人具狀稱:本案拍賣標的物現無人占用使用中。
四、本件建物部分(不含標號29車位)如無第三人占用,拍定後點交。
五、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670建號位於三福星大樓社區內,保養情況及管理狀況尚可。769建號建物主要法定用途為停車場、防空避難室。
六、本件拍賣之1000地號土地依都市計畫編為住宅區,請應買人注意相關使用規定,危險自行負擔。
七、本件拍賣建物占有使用情形及有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均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
八、本件設定抵押權,拍定後塗銷抵押權之登記。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捌佰壹拾陸萬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壹佰陸拾參萬貳仟元。
四、本件拍賣標的物包括主建物之附屬建物(從物)及附屬設施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