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備註
一、土地及建物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並均應達底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最低拍賣總價1,009萬元,保證金202萬元。
二、拍賣建物據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042號執行事件執行時調查情形,查無海砂、輻射、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紀錄。
三、拍定後抵押權設定登記均塗銷。
四、本分署114年9月25日現場執行時,宜蘭縣礁溪鄉信義路34巷8號4樓之10及之11號建物,均係「山那邊」社區內套房,且均係無人居住之空屋,拍定後點交。
五、拍賣建物如有積欠社區管理費情形,拍定後由拍定人與社區管理委員會自行協調或訴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