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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形
(一)1504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845、930地號土地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114年9月3日現場查封時,管理員在場稱:1504建號建物由債務人自行居住使用,並無出租或出借他人。有配賦平面車位,B2編號71號,車位未出租。114年10月16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930地號土地位於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1段111巷15號向西方約25公尺處(勤樸天際大廈公設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6,98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3,400,00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9日第二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