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1.6849建號建物拍定後不點交、815-1地號土地拍定後依現狀點交。 2.107年9月20日現場指界時發現815-1地號土地位於6849建號建物旁階梯與對面建物中間之小巷 道;815、816、794地號土地均位於6849建物下及四周,該建物占有上開3 筆土地之一部,其餘 建物坐落之土地非債務人所有,占有權源不明。經債務人陳報6849建號建物現由第三人曾墻基於 租賃關係占有中,租期自105年1月14日起至110年1月13日止,租金每月新臺幣8千元。惟現在實 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