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一、138地號土地坐落在門牌號碼「295巷11號」前方道路即敦化南路一段之一半。又系爭房屋即138建號建物於查封時曾為「紅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之辦公室,然本院至現場履勘時已由債務人為負責人之「厚本機電有限公司」作為辦公室占有使用,惟屋內尚有擺放少數紅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所留動產;另系爭房屋有少數隔間分別供債務人自用及第三人楊小姐使用,債務人稱與楊小姐簽有租賃契約,惟經本院合法通知債務人、第三人楊小姐提出租賃契約到院,迄今仍未提出,租期起訖日及租金等狀況皆不明。本件因原占有人紅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已遷離系爭房屋,而厚本機電有限公司於查封後始取得占有,故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二、拍賣標的經查相關主管機關後,並無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亦無發生過火災事件,亦非屬列管之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屋,惟建物實際狀況仍須經專業人員辦理相關鑑定及偵測始能確認是否為海砂屋、有無輻射、有無地震受創,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請應買人注意。
三、本件不動產依序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費用、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亦不予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應買人不得異議。債務人亦得於開標前到場,得當場指定開標順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1,96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0,4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