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 部分點交,部分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建物115年5月21日履勘時,據債務人在場陳稱房屋目前空置,留有冷凍櫃、冰箱及瓦斯爐等營業工具,天花板因水管接處待修,有稍微滴水現象等情,拍定後點交。
二、至本件拍賣該共同使用部分之建物,是否有停車位應買人應自行注意查明,縱有該附屬之停車位,惟因係拍賣上開物之應有部分,其使用依法依該共有人協議為之,故此部分拍定後仍不點交。
三、另依鑑價報告所載,本件標的經初步調查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或非自然死亡等情形,債務人亦於115年8月21日具狀陳報漏水情形已修復等語,惟若有因調查限度難以查明,致與鑑價報告內容所載容有出入者,請應買人逕向相關單位洽詢查明,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再行投標,且拍賣公告所載標的物面積如與地政事務所核發之不動產登記謄本不同,以地政事務所核發為準,應買人不得於拍定後再執前揭事由聲明異議或聲請撤拍,併予說明。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應買,請應買人分別出價。
二、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20,992,000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三、保證金新台幣:4,199,000元。
四、本件標的物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均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