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 點交
使用情形
一、115年6月9日現場查封,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頭份市自強路60巷2號建物1、2樓屋後右側及頂樓均有增建,增建部分無獨立出入口。債務人徐林彩雲在場稱:查封建物由自己居住使用中,並無出租人或出借他人,建物中間有天井。查封建物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建物內無非自然死亡之情,但漏水嚴重,1、2、3樓均有漏水。
二、115年6月17日債權人具狀稱:查封建物坐落地號為自強段489號,現為債務人徐林彩雲自住使用中,無出租他人使用。另依所提出之照片顯示,3樓外推增建有數臉盆承接漏水之情。
三、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之489地號現況為本件查封建物坐落,查封建物為加強磚造2層樓房,1至3樓均有增建。查封建物現況作為債務人及其家屬自用,屋內有漏水及壁癌,屋齡約為54年,西南側臨接約1米寬自強路60巷。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7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340,000元。
四、本件拍賣標的物包括主建物之附屬建物(從物)及附屬設施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