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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形
(一)50036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其餘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又停車位係建物之共有部分,其使用方法應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以分管協議定之,故此部分不點交。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民國113年11月14日、115年4月9日現場執行時,據債務人之配偶麥○文在場稱,50036建號建物目前無人使用,亦未出租,且無固定車位,由社區住戶自己使用;另白雲山莊A棟管理員稱,社區停車位有部分係抽籤決定,有部分可自由停放,債務人目前沒有抽車位;又50052、50167建號建物目前係作為白雲山莊A棟之停車場使用。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0,08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4,020,00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19日第1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