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一、113年9月13日假扣押查封時,現場大門深鎖,債務人不在場,會同地政人員、警員與鎖匠開鎖入內,經檢視後稱建物無增建,內部擺放傢俱,有水有電。
二、113年11月22日現場履勘時,會同地政人員、警員與鎖匠開鎖入內,經檢視後稱建物無增建,為一間套房,有人使用中,但今日無人在家。另據債權人代理人表示建物有壁癌漏水之情形,其他有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無法確認。
三、113年11月29日債權人具狀陳報:執行當日現場敲門皆無人應門,經鎖匠開門後入內察看,屋內擺放整齊,經了解,應為債務人自住。
四、據鑑價報告記載:拍賣標的東側有嫌惡設施(苗栗第一公墓),建物維護情況普通,目前房屋有租客居住使用中。
五、法院不負責鑑界及複丈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証及確認實際範圍。
六、建物實際占有使用情形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柒拾萬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壹拾肆萬元。
四、無抵押權設定。
五、本件標的物分9標分別拍賣,分別標價,各標總價應達底價,以總價最高者為得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