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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 點交
使用情形
1、3155建號房屋目前無人使用,117-1、117-2、118-1、119-1、120-1、120-2地號土地使用分區均屬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本件拍定後點交。
2、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結果,表示皆無海砂屋、地震、火災受創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惟依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函示,於112年11月23日曾因天花板漏水走廊積水情形受理報案,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1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7,475,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500,000元。
四、本件係變價分割共有物案件,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有二人以上行使優先承買權者,以抽籤定之。
五、拍賣之不動產無抵押權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