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2338建號建物場所出租於鄧振球律師事務所使用(租賃期間:民國114年6月1日起至民國116年5月31日止)、華潤資產股份有限公司(111年12月1日起至民國116年12月1日止)、碩河資產股份有限公司(112年1月1日起至民國117年1月1日止),另有新橋、神去山、國立環保承租(稱租賃契約後送法院),無漏水。2341建號(B5),編號29車位(平面)出租於前述鄧律師事務所使用中。2342建號(B5),編號29車位(機械式),編號30車位(平面),無人占用。本件拍賣標的物上尚有租賃契約存續中,故拍定後不點交。
二、拍賣標的經查相關主管機關後,並無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亦無發生過火災事件,亦非屬列管之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屋,惟建物實際狀況仍須經專業人員辦理相關鑑定及偵測始能確認是否為海砂屋、有無輻射、有無地震受創,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請應買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39,6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7,9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