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2568建號建物據本院現場查封時在場人即員工陳小姐稱其老闆王峻國係向房東承租作臉部SPA營業使用。門口無掛招牌,內部有地下一層亦為做臉工作室,當時承租時就有,沒有增建。經本院派員查訪詢問鄰居表示該址似為出租供公司使用,惟其不詳營業資訊。142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
二、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海砂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經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15年3月9日北市消調字第1153018097號函覆,自95年至今無發生火災紀錄;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115年3月6日北市警松分刑字第1153045591號函覆,經以本分局110報案系統查詢本轄光復北路80巷39號,該址並無相關報案紀錄;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5年3月10日北市都建使字第1156095804號函覆,非該處列管之海砂屋或震損建築物。另債權人債務人若有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檢附相關文件到院以利發布公告。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三、本件係拍賣標的2568建號建物所有權全部,惟建物於查封前為第三人承租使用,故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2,57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520,000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