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㈠1520建號拍定後點交。
㈡民國114年10月16日現場執行時,經入內檢視屋內雜物眾多,擺放凌亂,佈滿灰塵、蜘蛛絲,未斷水斷電,應無人居住使用。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81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970,00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6月10日第1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