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一、拍定後點交。
㈠本件係調假扣押卷執行。
㈡債務人於114年8月10日陳報:房屋部分自己使用,部分他人使用。使用人:佐維科技有限公司。自105年6月23日起出租,未定租賃期限,每月租金2萬元。一半自用工作,一半出租。
㈢另債務人於115年3月20日傳真陳報:目前自用中。
二、另依鑑價報告所載,本件標的經初步調查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或非自然死亡等情形。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1,9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380,000元。
四、有抵押權設定,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全部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