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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形
一、據114年4月18日查封現場債務人稱,本件拍賣標的無人居住使用,部分陽台之格局填平變更為室內空間。土地使用分區為敦化南北路特定專用區(A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原屬第肆種住宅區及第肆之壹種住宅區)。
二、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包含消防局、警察局大安分局、建築管理工程處及核能安全委員會,均無火災受創、非自然死亡、列管海砂屋、震損建築或輻射偵測紀錄。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三、本件拍定後除共有部分2469建號建物查無明確之分管契約故不點交外,其餘建物部分拍定後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93,66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8,730,000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