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㈠13346建號拍定後點交。
㈡民國114年10月28日現場執行時,債務人在場稱房屋為其及家人共同居住使用,停車位在地下3層,編號為7號及8號,亦由債務人使用。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2,64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12,530,00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7月8日第3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