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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444建號建物現由第三人即債務人之兄長范○懿與外勞居住使用,2945建號建物自屋內或屋外均可進入地下室,原係作防空避難室使用,惟占用鄰地164地號土地,占有使用權源不明,須拍定人自行釐清,請應買人注意。土地使用分區為第四種住宅區。
二、拍賣之2945建號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另依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114年4月1日新北拆認二字第1143251813號函,該大隊已有違章建築認定紀錄在案。有列管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
三、據第三人范○懿稱地下一層地面及天花板有受潮發霉之情形;公共樓梯因地震受損,地下室有滲水情形。因占有人非本件債務人,且為自主占有,故拍定後不點交。
四、本件係拍賣共有物全部持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6,48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5,3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