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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據債務人配偶稱,拍賣之不動產由其與債務人共同居住使用,另有B2平面車位一個。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臺幣:15,48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臺幣:4,644,000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五、本件拍賣之建物,據債務人配偶稱「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情形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惟是否有上開瑕疵,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拍定後不得以有上開瑕疵為由聲請撤銷拍賣。
六、拍賣之建物共同使用部分隨主建物所有權之移轉併同移轉。
七、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4條規定:「區分所有權中之繼受人應繼受原區分所有權人依本條例或規約所生一切權利義務」,相關權利義務請投標人自行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