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本院於民國114年9月1日至現場履勘,債務人在場稱:「房屋現自住。無分管停車位。嚴重漏水,後陽台(封閉)改為室內使用。」等語。
民國114年9月提出到院之鑑價報告稱:「勘估之標的土地屬住宅區。建物為鋼筋混凝土造5層樓之第4樓層。屋齡約35年。市場及學校接近性:可。大眾運輸條件:可。本所經查詢市政府、原子能委員會及現場外觀查詢,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等情事。」等語。
拍定後點交1732建號。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79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95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