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拍定後點交。
使用情形
一、依地政人員指界稱:大吉二段651地號土地之現況為建物(門牌:五結鄉大吉三路338號)坐落。經債權人代理人詢問鄰居後稱,本件建物約兩年無人居住,惟偶而有人回來清掃環境,經履勘確認屋內遺有家具、沙發、電視、電視櫃、衣櫥、床組等。建物內為木質裝潢,肉眼看不出有無漏水,惟二樓有部分天花板有漏水痕跡。
二、本件查封時為無人居住之空屋,但遺留有家具、雜物等,於拍定後點交。
三、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四、增建部分:本標內暫編號之建物,係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不動產,拍定後不能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若經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風險。與主建物建號內部相通,且無獨立出口,為抵押權效力所及。
五、稅捐負擔:拍定人應承擔拍定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並應於拍定後提出同意負擔上開稅捐之切結書,如未提出,本院得撤銷拍定。
六、現場詢問附近住戶及警局訪查,皆稱本件執行標的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情事。惟是否確有上開情事,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釐清。
七、本件標的建物一、二樓前後部分為增建(985建號),增建部分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72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14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