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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形
㈠30263建號拍定後點交,444-1地號拍定後按現況點交。
㈡民國114年6月6日現場查封、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444-1地號土地係30263建號大門與建物主體前空地;據30263建號隔壁門牌6號之鄰居表示,30263建號裝修時曾發生火災。經查相關主管機關後,並無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亦無發生過火災事件,亦非屬列管之海砂屋、地震受損屋。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不得於拍定後主張,請應買人留意。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於114年8月4日函覆建物目前無人居住,外觀仍在整修中。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㈢444-1地號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準。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標。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4,20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10,840,00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拍賣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月21日第一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