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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二重國中小 聯邦公園雅寓

新北市三重區忠孝路三段50巷62號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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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片
  • 地圖
  • 建物平面圖
  • 法院拍賣公告
公告底價
1356萬
開標結果
待標中
  • 公告坪數
    28.04
  • 每坪單價
    48.35

    每坪單價以法院公告坪數概算,詳細拆算方式請洽專員。

  • 開 標 日
    2026/01/15 09:30
  • 拍  次
    1拍
  • 點交情形
    點交
  • 保 證 金
    272萬
聯 絡 人
張先生
調整字級

物件資料
公 告 坪 數
28.04
主 建 坪 數
23.89
附 屬 坪 數
1.81
公 設 坪 數
其 他 坪 數
增 建 坪 數
2.34
土 地 坪 數
9.16
車 位 坪 數
車 位 屬 性
-
捷 運/火 車
房 屋 類 型
公寓
結   構
加強磚造
屋   齡
49
樓 層 別
4/4
房 屋 用 途
住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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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料
拍 賣 地 點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案   號
114年度司執字第119365號
拍 賣 範 圍
全部
拍 賣 原 因
執行外國確定判決
抵 押 權
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本院測量時,債務人在場稱房屋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及非自然死亡之情形,然後陽台及浴室有漏水至樓下,之前有打過官司。債務人稱本件四樓房屋由債務人母親及妹妹居住使用,因房貸係由母親及妹妹繳納房貸,所以讓他們居住使用;嗣本院於民國114年9月履勘時,四樓房屋現由第三人林○捷向債務人承租,租期自114年3月10日起至115年3月10日止,每月租金一萬七千元;另自115年3月10日起至116年3月10日止,每月租金一萬七千元,共簽兩本租約。本件四樓房屋查封時由債務人之母親及妹妹占有使用,惟現由第三人承租,第三人係於查封後占有,不得對抗查封效力,拍定後點交。
二、頂樓部分有增建一間廁所及一間儲藏室,測量時債務人稱頂樓目前無人使用,10年前買時就已經有增建。本院於114年9月履勘時,據鄰居表示該增建現由債務人之妹妹居住使用。增建部分無設內梯,出入均由公共樓梯進出,頂樓有鐵皮搭建,然前後側均無牆壁,僅以塑膠隔板遮蔽,據債權人陳稱頂樓曾遭拆除大隊拆除,故僅有塑膠隔板圍著。本件四樓頂增建,查封時無人占用,拍定後點交。
三、本件拍賣之2715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需承擔被拆除之風險,增建面積以地政機關函覆之測量成果核列,日後不得因面積不符,主張增減價金或請求撤銷拍賣,請應買人注意。
四、遺留於本件標的內之動產,因屋內動產並不在拍賣範圍內,如拍定後仍遺留有價值之遺留物在現場,本院尚須依強制執行法第100條之規定命拍定人保管遺留物、拍照、造具遺留物清冊陳報法院、通知限期領回、鑑價、詢價、拍賣等,需耗費相當時日,請投標人注意,評估後再行投標。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3,56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720,000元。
四、上列不動產設定之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五、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本件標的之應買。
六、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內容展開

本物件資訊如有遺漏,以法院公告為準。

地圖
公 告 底 價
1356
開 標 結 果
待標中
  • 公告坪數
    28.04
  • 每坪單價
    48.35

    每坪單價以法院公告坪數概算,詳細拆算方式請洽專員。

  • 開 標 日
    2026/01/15 09:30
  • 拍  次
    1拍
  • 點交情形
    點交
  • 保 證 金
    272萬
聯 絡 人
張先生

留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