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房屋經法院於114年8月22日到現場執行,第三人鄭○義在場稱其係債務人弟弟,房屋由其無償借住,房屋後方有增建,樓梯有滲水,頂樓女兒牆部分倒塌,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惟第三人鄭O義嗣後於115年2月3日具狀到法院稱其已於114年11月19日搬離完畢,目前房屋已無人居住使用,拍定後點交。
二、另2772建號即房屋後方增建部分,因未辦保存登記,拍定人不得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保存登記。另依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114年9月5日新北拆認一字第1143272982號函所示,上開增建尚無違章建築認定紀錄。買受人應自行負擔拆除可能,請應買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玖佰柒拾萬參仟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壹佰玖拾肆萬壹仟元。
四、拍賣之不動產均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