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㈠31441建號、33365建號拍定後點交。
㈡民國113年10月18日現場查封時發現31441建號內部分隔成5間套房,債務人在場稱房間均為親人居住,無租約,6樓為增建。113年12月19日現場勘測時,第三人李○寧在場稱6樓為一小房間,平時為債務人朋友來訪時居住,小房間旁邊為公共空間。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㈢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於114年1月20日函覆稱:33365建號建物係位於屋頂之垂直增建違章建築,屬既存違章建築,列入分類分期處理,列管拆除等語。拆除風險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本件拍賣係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拍定後無法以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登記。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總價:26,130,000元保證金:5,230,000元
三、以上不動產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拍賣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0月27日第1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