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114年7月25日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苗栗市縣府段516建號建物經檢視無增建。經履勘查封建物(門牌號碼苗栗市北安街156號)目前無人居住,無人使用,現場佈滿灰塵,留有部分桌椅,天花板有部分塌陷。
二、114年8月6日債權人具狀稱:查封土地及土地上建物占有使用情形,查封建物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嚴重漏水,建物內有無非自然死亡之情,查封建物有無附屬停車位等均無從得知。
三、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建物為鋼筋混凝土造12層商業住宅大樓(社區案名為「苗栗大廈」),查封建物內為雜物,無人使用。
四、依本件前案(107司執8452)107年6月7日查封筆錄記載:查封苗栗段5690建號(現縣府段516建號)建物閒置,無人居住使用,目前無水電,遺留木製櫃臺、椅子、美容床,佈滿灰塵、紙張。
五、依本件前案(107司執8452)107年6月15日債務人蘭園房屋仲介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具狀稱:於102年2月4日查封建物大樓發生火警(中天新聞)。又依所附苗栗縣政府消防局火災證明書影本,火災發生時間為103年2月12日21時26分,發生地點苗栗市北安街158號2樓(另一起)。又所附之102年2月26日苗栗縣政府苗栗大廈會勘紀錄勘查屋內及共用部分漏水情況為:「苗栗市北安街156號1樓室內及外部走廊積水」。
六、依本件前案(107司執8452)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標的現況為空屋,無出租情形。據債務人指稱本社區其他住戶7樓之2及2樓之4曾發生火災。另地下室皆無隔間屬開放式空間,但已久無營業,水電設施無法使用,另停車位因縣政府公告禁止使用中。
七、本件拍賣標的占有使用情形及有無足以影響交易之重大情事均不明。又地下室為無隔間之開放式空間,需以實測始能得知範圍及位置。均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6,8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360,000元。
四、本件拍賣標的物包括主建物之附屬建物(從物)及附屬設施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