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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形
一、862建號拍定後點交。
二、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汐止分局民國113年12月2日函覆為債務人及其家屬自行使用,現住人為債務人次子王○宇及三子郭○淮。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貳仟捌佰壹拾貳萬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伍佰陸拾參萬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