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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壹仟參佰肆拾肆萬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肆佰零參萬貳仟元。
四、抵押權及限制登記於拍定後塗銷。
五、本件拍賣建物由債務人之家屬居住使用,據地政人員稱建物1、2、3樓均有增建(經測量後暫編定為9100建號),拍定後點交。建物查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及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重大情事,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人就拍賣物無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
六、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都市計畫第二種住宅區。
七、9100建號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