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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部分點交、部分不點交
拍定後僅就建物專有部分依現況點交,停車位拍定後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房屋經本院現場查封時據債務人何天賜在場稱現為其與配偶同住使用,室內一廳二衛、二客房一廚,客廳有供奉神明、祖先牌位,無漏水壁癌,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價格之情事,另有一車位(平面)19號位於B1。復依鑑價報告記載,標的位於「海光一村」社區內,屬該社區B1棟,屋內設有神明廳,部分牆面有龜裂,前陽台天花板有部分脫漆情形。
二、據地政人員指稱,1261-1地號位於東碇路535號建物之後方圍牆外連到前方人行道,為空地。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2,07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414,000元。
四、本件拍賣標的設有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五、前揭停車位部分,停車位編號未於建物登記謄本中載明,其占有使用之法律關係,及實際之編號暨占用情形等,應買人應查明自理,不得以此爭執,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六、本件執行標的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
七、本件拍賣土地為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住宅區(住三)。
八、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主張增減價金或請求撤銷拍賣請投標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