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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形
㈠5350建號(除停車位外)拍定後點交。
㈡民國114年3月10日現場查封時,經開鎖入內檢視房屋為空屋,無人居住使用。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據鑑定報告記載停車位係地下3層坡道平面車位,停車位係拍賣共有部分,應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協議使用分管方法,故該部分不點交。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5,80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3,160,00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4年9月4日第1次拍賣。(上午10時30分開始投標,11時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