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院於114年2月27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一樓前方雨遮棚、後方廚房、曬衣間三樓鐵皮增建。債務人在場稱:建物為自住,二、三樓房間有漏水,有刷過油漆整修。
二、拍定後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3,62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724,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
五、本件暫編867建號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面積以實測為準,拍定人拍定後不得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保存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應負被拆除之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