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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據債務人稱:拍賣之建物由其與家屬共同居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臺幣:13,06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臺幣:3,918,000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五、拍賣之土地、建物涉及重測,相關權利義務關係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六、本件拍賣之建物「增建部分」:(1)與主建物併同查封拍賣。(2)未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明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該建物面積以實測為準,拍定人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3)據測量成果圖所載,其中11.07平方公尺尚占用非債務人之土地,且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建物占用土地之責任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有被訴請拆除之危險由拍定人負擔,請投標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