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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部分點交、部分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421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113地號土地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114年2月13日現場查封時,由債務人之一自行居住使用。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9,22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850,000元。
四、優先承買權:本件為變價分割共有物,如拍定人非債權人、債務人,債權人、債務人有優先承買權。
五、無抵押權登記。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4年6月10日第1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