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㈠7493建號(不含停車位)拍定後點交;停車位地下一層104號拍定後不點交。
㈡民國113年9月23日現場查封時,據社區管理員表示7493建號(不含停車位)目前出租他人,另配有編號104號平面停車位,亦出租他人使用,並提出停車位租賃契約書,租賃期間自112年6月7日至114年6月6日,租金每月新臺幣3,500元。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於113年10月29日函復現住戶基於租賃關係居住使用7493建號(不含停車位),租賃期間為111年11月15日至113年12月14日,因租約已屆期,不得另訂租約或默示更新租約,故7493建號(不含停車位)拍定後點交。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4,98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5,000,00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4年6月11日第1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